6月9日—10日,国家质检总局委派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组对青田石雕、青田田鱼两个产品进行了书面申报资料及现场评定。
9日,县石雕产业局相关负责人针对青田石雕生态原产地产品的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相关申报材料内容,向评定组进行了详细的介绍。随后,评定组还现场考察了青田石雕博物馆、山口镇封门腊石矿有限公司、张海政大师工作室和梅昌强创作室,在过程中,评定组对青田石雕的原石开采、创作加工的流程等进行了认真审核,一致认为青田石雕从原材料的开采利用到产品的生产加工都符合了申报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10日,评定组对青田田鱼所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解后,以抽样的形式,选择了仁庄镇青田满田红田鱼养殖专业合作社、方山乡龙现村田鱼村等作为现场评定的现场。实地了解青田田鱼养殖过程与水稻种植结合一起的稻鱼共生系统的流程,验证田鱼生长周期是否符合各项生产要求。 评定组还对两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在经过书面及现场审核,评定组全体成员一致认为青田石雕、青田田鱼符合国家质检总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通则》的相关要求,同意推荐该两项为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
生态原产地产品的保护工作,有利于实现资源节约利用、节能环保,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发挥自有品牌优势,提高原产地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对树立“中国制造”在国际市场的整体形象,跨越其生态壁垒,推进国际社会的认可或互认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青田石雕、田鱼通过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评定组审核
信息来源:ioroo.com 时间: 2014-06-18 浏览次数: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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