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雕塑网 - 雕塑行业门户网站 !

商业资讯: 雕塑艺术 | 雕塑资讯 | 工艺技术 | 政策法规 | 古董资讯 | 古董收藏 | 今日宝贝 | 拍卖资讯 | 中国雕塑史 | 国内雕塑作品欣赏

你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商业资讯 > 山东严禁海砂用于混凝土 倒查追溯非法开采海砂责任
Z.biz | 商业搜索

山东严禁海砂用于混凝土 倒查追溯非法开采海砂责任

信息来源:ioroo.com   时间: 2019-09-12  浏览次数:393

央广网济南3月25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等10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严禁海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

建设用砂是关系混凝土质量和耐久性的基础建筑材料。违法违规使用海砂,会因氯离子含量超标造成钢筋锈蚀,降低结构耐久性,给建设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带来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知明确,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海砂开采许可管理,督促海砂开采企业和个人按照批准的范围和方式规范有序开采海砂。海砂开采企业在销售海砂时向运砂船舶(车辆)提供每船(车)次海砂来源证明。运输过程中,无法提供海砂来源证明的船舶将被先行查扣,核查海砂来源,倒查追溯非法开采海砂企业和个人责任。严厉打击内河船舶、“三无”船舶违法违规从事沿海砂石运输行为,严厉查处沿海港口码头为这些违法运输提供装卸服务。

通知要求混凝土用海砂水溶性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3%,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水泥制品等出厂时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氯离子检测合格证明。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中明确用砂技术指标,严禁海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钢纤维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钢筋混凝土中。

    ——本信息真实性未经中国雕塑网证实,仅供您参考